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一般不必治疗,但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 定期(3-6月)复查 包括肝功能、B超、AFP(甲胎蛋白)及白细胞、血小板。一旦发现异常,就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治疗。虽然肝功能检查正常,但肝、脾肿大或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也应引起重视。进行必要的治疗;
(2) 忌酒 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乙醇在肝脏内可以转化为醛,它们对于肝脏都有直接的损害作用,可使肝细胞发生变性和坏死。乙肝患者本身肝细胞已有损害,加上饮酒更加是雪上加霜,促使病情加重,向肝硬化甚至肝癌方向演变,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一定要忌酒;
(3) 生活规律,勿过累;
(4) 注意个人卫生和月经卫生,防止唾液、血液污染周围环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刮刀修面用具、牙刷、盥洗用品应与别人分开;
(5) 如乙肝病毒e抗原(HBeAg)阳性或乙肝病毒DNA阳性,则不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食具和婴幼儿工作。 要知道无症状HBsAg携带者中有一部分人的肝脏可能有炎症,实际上为慢性肝炎;也有一部分携带者在某一时期可能会发病,母婴传染的携带者常常在青春期前后发病。一般认为30岁以上携带者发病的可能性明显减少。
由于人们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认识不够全面,以至一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中的青年在升学、就业、结婚甚至出国等都发生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其实有些问题并非那么严重。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0%,他们中不乏有科学家、名演员和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除了某些学业,如幼儿师范、护士、饮食服务行业等外,对升学、就业,甚至出国不应有太多的限制。这是因为乙肝的传染主要通过血液,偶尔通过唾液、精液传染,日常生活中一般接触是不太可能传染给别的人。至于结婚,只要对方抗HBs阳性,或HBsAg阳性,就不存在相互传染的问题。如果对方乙肝标志全部阴性,建议注射乙肝疫苗后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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