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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乙肝歧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3

  一、可怕的乙肝歧视

  社会歧视对乙肝患者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因为他们并不危害社会,对周围的人并没有危险,乙肝不是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不会通过一般生活接触传染。

  乙肝病毒往往伴随慢性感染者的一生,社会歧视对他们精神和心灵的伤害很可能大大超过乙肝病毒对身体的伤害。

  不少乙肝患者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有的单位不允许他们在食堂就餐,也有不少人因此与恋人分手;更有甚者根本不敢找对象;有的因此离婚。

  有一位患者曾对我讲过他在单位的境遇,同事们都不愿和他在一个办公室工作,更不愿与他坐对面桌,他只好单独面壁而坐。他想多为大家做点好事,打开水、拖地板、擦桌子,大家都“善意”地制止他,他动过的工具谁也不想再沾,他打的水大家都不喝。单位有时聚餐,就更让他难堪,谁也不愿与他同桌,他夹过的菜谁也不愿再碰……

  这位患者在这样的环境中心情怎么能舒畅?整日闷闷不乐,思想负担很重,还有很大的负罪感,这种情况下进行药物治疗,效果怎么会好呢?

  另有一位患者得了急性乙型肝炎,经住院治疗后很快痊愈了。出于对医护人员的感谢,他写了一张表扬信贴在医院门口,正巧被他们单位的领导看见了,回去就让他下岗了,理由是怕传染别人。其实他的工作就是看收发室,而且急性乙型肝炎痊愈后不但不会传染别人,也不会复发和再发。患者因为给我们写表扬信丢了工作,让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也替这位患者欲哭无泪。

  二、乙肝歧视源于无知

  许多患者都有以上类似的经历和精神痛苦,他们一方面害怕周围的人知道自己患病,一方面又担心会传染给周围的人,所以既提心吊胆又有很重的精神压力,他们迫切希望自己“转阴”,回到健康人群中,但由于对乙肝这种疾病缺乏了解,又不愿公开看医生,就轻信广告,希望自己偷偷地治好病,结果往往上当受骗,枉费钱财和时间,甚至加重了病情。

  无论病人的这种心态,还是社会上对乙肝歧视,根源都在于对乙型肝炎缺乏正确的认识与了解,尤其对其传染性和传播途径缺乏正确认识。可以说虚假广告为乙肝歧视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们把乙肝描绘成洪水猛兽和妖魔瘟疫,沾不得碰不得,而且后果可怕。

  以前我们在本刊这个栏目中多次谈到乙肝传播途径的问题,在这里我还是要再强调这个问题,这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尤其是肝病医生的责任,让广大群众都了解它,才能铲除乙肝歧视。

  今年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联合制订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已公布,其中明确阐明,“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所以同事之间完全没有必要“谈乙肝变色”,尤其是注射了乙肝疫苗,产生保护性抗体的人就更安全。一同用餐绝不会造成感染。即使是HBV—DNA阳性的乙肝病人虽然唾液中含有病毒,但比血液中的病毒含量小得多,而且乙肝病毒是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播的,也就是吃进去不会被传染,别说唾液中的少量病毒,就是志愿者接受口服大量乙肝病毒的试验,也无一例造成感染。

  在血液、母婴、性三条传播途径中,主要是经血液传播,尤其是医源传播,如注射器、牙科器械、内窥镜、介入导管、手术器械、透析设备等应严格消毒或一次性使用。输血和血液制品要严格管理。医源性传播在我国乙肝传播途径中占40%。另外母婴传播约占40%以上,因此HBsAg阳性母亲的婴儿出生后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三次乙肝疫苗接种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显着提高母婴传播阻断率达90%以上。自2002年我国对所有新生儿的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国家计划免疫工作(免费接种)以来,成绩显着,疫苗接种率显着提高,新生儿乙肝病毒感染率明显下降,到2010年有望达到5岁以下儿童的HBsAg携带率降至1%以下的目标。

  其他生活中的感染机会也是有血液暴露危险的行为:如文身、修脚、穿孔、刮脸、共用牙刷等等,包括性生活。这些行为均可造成伤口,乙肝病毒可以通过伤口进入血液而传播。

  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成年人感染乙肝病毒后,约95%的人能够依靠自身的免疫力将病毒清除掉,其中大部分感染后并无症状,为亚临床感染,只是在以后发现,自己并未接种乙肝疫苗,却产生了乙肝表面抗体,而一小部分人表现为急性乙型肝炎,也会很快彻底将病毒清除掉。只有约5%的成年人感染乙肝病毒后会发展为慢性乙肝。

  新生儿和婴幼儿由于免疫系统发育不健全,感染乙肝病毒后95%可变为慢性携带者,而成年人感染携带率很低,大约3%~5%。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染率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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