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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乙肝歧视”政策,更要删除歧视心理

作者:王传涛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

 

  在2009年的最后一周卫生部发出信息,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相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政策在出台之前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乙肝歧视”被称作“中国第一歧视”。这不仅仅表现在对乙肝病毒患者及携带者的病理歧视,更关乎到人与人之间的尊严问题及权利平等问题—更可怕的事,我国竟有庞大至1.2亿的人群遭遇着这种不公平。而就“歧视源头”来说,制造这种社会歧视的不是别人,而恰恰是政府部门自己的,本意并非是“歧视”的规定。所以卫生部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查相关政策,是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大事。

 

 可是,在笔者看来,这仍然不是值得唱赞歌的时候,因为“取消乙肝歧视”不仅仅是乙肝政策方面的简单命题,更为关键的,还应该破除社会对于乙肝的“心理歧视”。

 

 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雷闯式经历”了,22岁的雷闯,本科毕业后,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较真的他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但是,在办证的过程中,当地部门却总以各种理由 办证,知道新闻播出并引起媒体热议之后,雷闯才办到了健康证。然而这个时候,已经距离开始申请有40天之久了,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雷闯的魄力及胆识,属于乙肝携带者的健康证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容易地办出来?

 

 “雷闯式经历”最起码说明,即便在卫生部门,即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了修正,职能部门及许多工作人员仍然是无法改变其“心理歧视“的。此外,还包括社会中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歧视”,同事同学之久的“排斥心理”,甚至热播的电视剧《蜗居》也有这类台词。古人王阳明曾讲,“破山中贼易破,破心中贼难”,也正是这个道理。

 

 罗斯福曾说过这样一句著名的话:我们唯一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社会人群对于乙肝患者以及携带者的歧视,也只是出于对乙肝病毒的恐惧才造成的。“雷闯事件”后,记得有媒体采访过几家饭店老板,他们一致表示“只要有健康证,招聘一定会一视同仁”。但是老板们还这样说,“我们不会让食客们知道我们店里有乙肝携带者的,因为这一定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意。”而事实上,老板们虽然说“一视同仁”,可我们心里还是没底儿,对于乙肝潜在的能影响生意的雇员,企业怎么能不存在潜在的歧视呢?

 

 虽然我们都知道,这种恐惧不过是一种“被误导”的表现,可是,消除社会人群的“被误导”心理绝非易事。这首先是因为,大部分人对于乙肝病毒的相关知识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知识漏洞。至少,许多人仍然是不知道乙肝病毒的传染途径,以及乙肝携带的安全系数,而解决这样的知识漏洞,是必须依靠卫生部门及公共媒体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来弥补的。

 

 另外,作为社会的一员,也应该从心底主动扫清对于乙肝病毒的歧视心理。不仅如此,还应该提高一下对乙肝病毒患者及携带者的关爱程度。事实上,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做到这一点了,社会歧视才可能从根源上消除。

 

 乙肝歧视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好乙肝歧视的问题,是有利于平等社会的发展与渐进的,只不过,现在我们刚刚走完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即政策方面的取消,而取消整个社会心理层面上的歧视,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期待着未来的某一天,乙肝歧视政策和歧视心理能够双重取消。只有这样,占我国十分之一的人才享受到真正的公民权利。

本文引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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