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传播是乙肝传播重要途径统计表明,人群中约40%HBsAg(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是因母婴传播而引起的。而在我国乙肝病毒感染人群中大约有6千万为女性。因此,对于乙肝病毒携带的妇女而言,从计划怀孕、孕前检查到孕期保健都需要接受科学的指导和慎重计划,切不可草率马虎。
孕前一级备忘→乙肝常识先知晓
对于慢性乙肝,我们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知识?对此,专家介绍,2002年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一般人群中慢性乙肝的人数约为3000万例,全国每年死于与乙肝相关肝病约30万例。乙肝传播通常有以下一些途径:经血和血制品传播;母婴传播(其中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未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静脉内滥用毒品;性接触传播等。
孕前二级备忘→科学筛选早发现
对于有潜在乙肝罹患风险的孕妇,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判别自身目前的乙肝患病状况。如果是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是“小三阳”,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阴性,说明体内病毒处于稳定状态。这类带毒者虽可终身携带,却不影响正常生活,因此这类妇女可以怀孕。
若诊断显示“大三阳”,同时HBV-DNA呈阳性,则说明有明显传染性,也可能伴有肝细胞损伤。而经研究证实,孕妇HBsAg、乙肝e抗原同时阳性,几乎100%会传染新生儿,且大多成为慢性携带者。因此,对于这类妇女最好先考虑休息治疗,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此外,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不能怀孕生育,慢性乙肝也不宜怀孕,这是为了母亲健康,同时也避免怀孕后将病毒传染给胎儿。
孕前三级备忘→及时产检避风险
若孕妇本身属于肝病的高危人群,那么尽早接受产前检查非常必要。虽然正常怀孕不会加重肝脏损坏,但一些产科并发症如剧吐、怀孕期间的高血压综合征,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肝脏病变。早些开始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处理这类疾病,避免或缓解其进一步发展。
一旦确诊,对于乙肝的治疗应该双管齐下,强效抑制病毒和e抗原血清转换同等重要。比如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选择替比夫定等药物治疗方法。
此外,由于乙肝的有些症状与某些孕期生理反应和其他肝胆疾病很相似,同样会出现发热、无力、厌油、恶心、呕吐、厌食、右上腹疼、皮肤和眼睛发黄等,因此乙肝孕妇应在孕早期(3个月内)就到医院就诊,排除可能存在的疾病。
济南中山肝病医院创立于2000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检测、咨询、保健、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正规化、现代化肝病专科医院,属国家重点肝病防治专业机构,是中华中医学会全国肝病防治中心、上海慢性肝炎防治研究中心、中国肝病生物免疫中心等多家国内知名肝病防治机构长期合作伙伴,医院长期担负着山东地区肝病宣传、预防、治疗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在省内肝病诊断、肝病治疗等方面处于同行领先地位。
医院倡导科技兴医的治疗方针,不仅拥有大批临床经验丰富的肝病学科专家和教授,更先后耗巨资引进全自动PCR荧光检测系统、生化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显像仪等先进设备,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更多科学依据。2008年医院又成立了山东省内首家净化细胞培养室,临床应用国内外公认的肝病治疗新进展和科研成果,运用DC生物免疫疗法、抗病毒疗法、中西医结合治肝疗法及肝炎新生物疗法等,制定了肝病专科化、检测先进化、治疗个体化、随访程序化的集肝病诊疗、研究于一体的科学诊疗体系,为广大的肝病患者提供更安全、更有效、更完善、更及时的系统化治疗方案。
精湛的医术,优越的设备,人性化的服务和显著的疗效,不仅为医院赢得了患者的青睐与好评,更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授予:“山东省预防医学会会员单位”,“山东社会信誉知名医院”、“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上海慢性肝炎防治研究中心临床基地”、“全国十佳肝病专科医院”、“中国医疗质量放心诚信十强肝病专科医院”、“中国医院协会会员单位”、“关心支持社区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单位”、“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这是社会对济南中山肝病医院的信任,更是对医院的一种肯定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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